根据国家和本市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5〕11号)的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区域实际,现就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
按照2025年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安排,6月12日9:00-6月13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空余学位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请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行政区的招生网站(详见附表)进行报名,报名时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期间可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系统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