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处于“应急”状态
——记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毅炜
陈毅炜(右)与部门同事就所办案件进行讨论。
人物档案
陈毅炜,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人才库成员、上海市检察机关检察侦查人才库成员、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兼职教师。曾获上海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上海市深挖犯罪先进个人、金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3次。
凌晨4点半,放在床边的手机响起铃声,陈毅炜刚按下接听键,电话另一头就传来看守所值班领导急迫的声音:“陈主任,有一名在押人员突患急病,正在医院抢救。”“收到,你们立即通知家属,固定好相关证据材料,我马上就到。”
在刑事执行检察条线耕耘14年,24小时待命、时刻处于“应急”状态是陈毅炜工作的常态,而他也为这份工作倾注了满腔热忱。
办案有方法,越是挑战越有劲头
2023年1月,陈毅炜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案件——辖区内一名处于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杨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实施诈骗犯罪,涉案金额超千万元。在司法机关准备对其收监时,杨某某再次怀孕,且拒不供述孩子生父为何人,并多次变更居住地。
面对被害人的求助和杨某某的不配合,陈毅炜研判分析后,与公安、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代表召开联席会议,找出问题症结,打通难点堵点。经过多方合力查找,孩子的生父被成功找到。相关部门制定了“1+1+1”协作方案,即1个收监执行方案,1个收监后未成年子女民政救助托底方案和1个被害人告知方案。最终,杨某某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并因犯新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在司法实践中,对病患、自伤自残、未成年人唯一抚养人等特殊情形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刑罚,既要维护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要保障罪犯本人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利,同时还要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秩序,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多年来重点关注的难点问题。
如何在基层检察院的实践中更好地打通这一难点、堵点?陈毅炜总结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搭建了一套以派驻检察为枢纽,串联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交付执行检察、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等难点监督事项的“蛛网”式工作体系。针对特殊情形罪犯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难点、堵点,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牵头和法院、公安以及司法行政机关会签《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相关问题实施细则》。同时,协同卫生健康委等单位签署工作备忘录,依法及时开展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工作,在确保辖区内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动态清零的同时,实现监管场所在押罪犯安全。
在派出检察院做过三年的综合业务科长,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有过十个月的借调时光,陈毅炜常说,刑事执行检察办案难的不是制作监督文书,而是如何发现问题并开展调查核实。在刑事执行检察条线深耕的14年间,陈毅炜主办过上海市首例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破坏监管秩序案、上海市首例纠正法院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监督案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案件,他所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例。
履职有担当,喜欢给自己“找麻烦”
2023年春节前,一起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撤销缓刑审查案件的卷宗摆在陈毅炜的办公桌上。并不厚的卷宗里,记录了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2年9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十个月的犯罪事实,以及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的违法事实。社区矫正机构据此提请撤销李某的缓刑。
案情并不复杂,陈毅炜的脑海中却跳出了好几个问号:为什么李某会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还是在临近春节的时候?李某难道不清楚社区矫正期间严重违规可能面临撤销缓刑的严重后果吗?
带着这些疑问,陈毅炜带领部门同事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与李某谈话、现场走访调查、向李某居住地司法所了解情况等方式,陈毅炜与同事查明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积极遵守相关规定,表现良好,此次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系其公司在春节前接到紧急运输任务,而负责运输的卡车保险杠突然脱落引发。由于公司有正规资质的焊接工已经放假回家,李某便在情急之下将车开到一处空旷场地,自己动手焊接保险杠,后因无证焊接被巡逻民警发现。
将李某“一收了之”看似消除了社会危险性,但能否达到情理法有机统一的效果?陈毅炜决定组织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综合前期调查核实及听证意见,检察机关认为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一贯表现良好,此次实施违法行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其违法行为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据此认定李某不符合撤销缓刑条件,并向社区矫正机构制发书面检察意见,同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李某加强针对性教育。
最终,社区矫正机构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终止对李某提请撤销缓刑,同时优化了李某的社区矫正方案。时隔半年后,陈毅炜对李某进行回访,得知其公司经营蒸蒸日上,李某本人在社区矫正期间也表现良好,再无违法违规记录。
针对撤销缓刑的“情节严重”标准在实践中存在认定不统一的情形,陈毅炜带领团队分析研判了全国5000余个撤销缓刑案例,提炼出办案规则,创新设计“撤销缓刑必要性量化评估机制”。经专家论证,该评估机制具备科学性、创新性以及可操作性,得到了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被多地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学习推广。
工作有激情,又懂得冷静思考
熟悉陈毅炜的人,经常形容他的工作状态是“永远像打了鸡血”,在他身上看不到对工作的倦怠。重要节假日,他总是带头出现在监管场所开展工作;半夜三更出现紧急情况,只要电话一响,他总能马上奔赴事发现场……
在充满激情的同时,陈毅炜又是一个非常细腻的人,工作中各种想法和技巧层出不穷,能通过微不足道的一行字、一句话,甚至当事人的一个动作发现、查证监督线索。
在对某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过程中,陈毅炜从监室在押人员上厕所过于频繁的细节中发现端倪,通过连续8小时的视频追踪,最终发现监管民警存在违规“捎买带”的情形;在对某监狱开展巡回检察过程中,他从一份被涂改修正了一个小数点的罪犯报酬发放记录着手,通过比对数十份记录、表册,查证了该监区存在违规克扣罪犯劳动报酬的情形……
在风风火火做事之余,陈毅炜也会静下来思考研究,不断以理论深度为精准办案、深挖犯罪提供坚实的支撑。他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在《法学研究》《上海检察调研》等刊物发表。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监督意见不是最终目的,在提出监督意见的同时,要明确切实可操作可落地的解决方案,最好能形成长效机制,这样被监督单位才会对我们信服,监督的效果才能体现。”这是陈毅炜经常挂在嘴上的话,也是他工作的真实写照。(检察日报 陈洁婷 徐杰瑛)